个人信用贷款的对象为自然人(城镇居民、农户),职业为个体户、教师、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企、民企职工、在校学生(大学)等。
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到60周岁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在本公司发放贷款的区域内有固定住所和常住户口。
3、征信良好,符合公司以下征信准入要求:(1)在金融机构5年内有连续不超3次、累计不超6次逾期记录,且近2年内未有逾期记录的;(2)每次逾期金额不大,逾期原因能够得到合理解释;(3)每次逾期均已经归还,且逾期时间较短。
4、贷款用途明确,合理、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政策。
5、职业良好,工作收入稳定,有还款意愿与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个人或家庭负债在5万元以下、资产在2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在30%以下,最高不得超过50%。
7、个体户或贷款用途用于经营资金周转的,须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8、农户申请信用贷款,且信用记录为白户的,贷款条件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