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办、山东银监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今后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管理,通过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小额贷款公司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比例进行融资。 2、山东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他资金融出方要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资金的管理,跟踪监督融资的使用情况。 3、严禁小额贷款公司及相关资金融出方,利用融资渠道进行非法集资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4、严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通过接受第三方委托、向第三方融资等形式,以非自有资金向小额贷款公司出借资金。 5、严禁贷款资金流向民间借贷市场。 6、将完善和落实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年审和分类评级制度,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优胜劣汰机制,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有效实施分类监管。 7、对评级结果优秀、经营情况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鼓励,优先进行增资扩股、政策扶持、批准新业务试点、推荐转制村镇银行等,并对评级结果靠后、经营情况较差的实施重点监管。
本文源自中国易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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