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下一步发展方向是金融公司,而非村镇银行”。7月1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第三届中国小额信贷创新论坛暨首届全国金融办主任圆桌会议”会上如此表示。
“金融公司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的专业化机构,是小贷公司转型的一个方向,不过这和部分寄望进入银行业的小贷公司意愿有点冲突。实际上,小贷公司转型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转型为村镇银行和金融公司都可,只要符合条件和自身情况,道路没有优劣之分。”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对记者称。
全国小贷公司数量近两年以每年1000多家的速度增长,截至今年5月份,我国小贷公司已经有5172家,贷款余额是4700亿元。
建立退出机制
资金来源一直是不少小贷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圆桌会上,辽宁省金融办主任王英称,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辽宁已经积极推进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对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小贷公司申请增资扩股给予绿色服务。同时对注册资本金两亿以上小贷公司,同意在所在的市设置两家分支机构,每增加五千万元可新设一家分支机构。
此外,辽宁已经试行提高主发起人的持股比例,从原来的最高20%放宽到49%,并且“取消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两亿元的上限,不设上限”。
“辽宁的做法,相当于放宽了对小贷公司股东出资比例和额度的限制,其他省份也有不提小贷公司资本金上限的,在江苏、内蒙地区,一些外资小贷公司,股东持股比例有100%的。”杜晓山称。
另外,在王英看来,按照银行方式经营小贷公司是没有前途的,小贷公司必须努力提高信用贷款比例。截至今年5月,辽宁小贷公司信用贷款比率从2009年26%提高到37%。
“实际上,我们希望信用贷款比例提高到70%以上,成为小贷公司主流的占绝对优势的信贷体系。”他称。
根据吴晓灵提供的数据,2010年中国500强企业国有企业资产利润率是1.5%,民营企业是3.14%,小贷公司则为7.79%(今年5月份全国小额信贷公司数据)。小贷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在全社会比较高,商业可持续是小贷公司发展的基础。
取得较高利润的同时,社会对部分小贷公司违规经营质疑声也不断。
为促进小贷公司合法经营,辽宁金融办已经试行打通退出机制。王英透露,今年以来,按照检查的结果和各市上报的整改意见,去年有14家小贷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取消了经营资格。
两大路径取舍
根据吴晓灵提供的数据,各类企业的贷款的占比今年同2009年相比,大型企业占比(36.3%)下降了8个百分点。中型企业占比(35.7%)增加了3个百分点,小微企业的占比(28%)增加了5个百分点。
但是由于基数较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满足度仍较低。在吴晓灵看来,由于成本效益的原因,对于小微企业的贷款,股份制银行一般只能做到100万元,大型商业银行能做到300万元。一百万元以下的是服务最欠缺的。
相对应,小额信贷最主要的一个特征就是信用放款。这给小贷公司提供了发展空间。
在吴晓灵看来,我国应建立多层次信贷市场体系。一是不吸收公众存款的小贷公司借贷市场;二是吸收大额存款的金融公司;三是吸收小额存款、且能够办理结算的商业银行。
“小贷公司发展的下一步不是村镇银行,而是金融公司。”她认为,小贷公司转型为村镇银行以后面临吸收存款、贷款风控、产品创新等诸多问题。
以吸收存款为例,吴认为,吸收公众存款的机构,就是玩小客户的钱,小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有限。存款是竞争白热化的市场,这种情况下,国有大银行、股份制银行信誉和实力都要比村镇银行强。而且如果没有银行入股的背景,刚转型的村镇银行吸收存款会更加难。
吴称,监管当局如果允许小贷公司做金融公司的话,小贷公司今后就可以成为吸收大额存款的机构,从而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本文源自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