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按合同约定及时清偿贷款本息; 5、将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6、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同时采取保全措施。